合同編號: HZXX-20141021
服務合同
甲方(接受方): 杭州恒達置業(yè)有限公司
乙方(提供方): 杭州天齊鳴保潔服務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2012 年 10 月 21日- 2 -
鑒于
甲方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及存續(xù)有限責任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號為:
330100400016096,注冊地址為:杭州市余杭區(qū)閑林鎮(zhèn)五常街 20 號2 樓;
乙方是杭州天齊鳴保潔服務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號為:330105000130781,注冊地
址/身份證住址:拱墅區(qū)田園巷 56 號104 室,聯系地址拱墅區(qū)田園巷 56 號104 室,聯系電
話 15967141420
甲方擬采購乙方提供的油煙管道清洗維護。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
致,于本合同封面所署日期在中國浙江省杭州市訂立本合同。
1、服務內容和價格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服務規(guī)范、質量要求等見本合同附件一(若服務過程中乙方
需提供服務必須的附屬設備或物品的,也應一并列入),總金額為人民幣 85427 元(大寫:
捌萬伍仟肆佰貳拾柒元整)。
1.2 上述總金額已包括了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服務甲方所需要支付的全部金額,包括但
不限于服務本身的價值金額、服務過程中乙方需提供服務必需且應移交甲方的附屬設備或
物品、乙方利潤、乙方應繳的稅金等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額
外的費用。
1.3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完全符合國家/地方/主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存在任何違
法、違規(guī)方式或內容。
1.5 乙方保證提供的服務不會侵犯任何人的知識產權、人身權或其他權益。
1.6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與國家強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承諾完全相符,
不存在任何虛假承諾及宣傳。
1.7 乙方保證其具有從事本合同項下服務的合法資格和資質,委派的人員具備從事相應行業(yè)的
執(zhí)業(yè)資格和技術認證證書。乙方應在甲方要求后的三日之內提供甲方所需的前述文件,否
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服務期限、地點、服務質量
2.1 本協議服務期限為 365 天,自 2014 年 10月 21日起計。
服務地點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五常大道 1號西溪印象城
2.2 服務期內,乙方應提供符合約定的服務。如甲方發(fā)現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
服務內容、服務規(guī)范、質量要求的,或存在其他任何服務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改進,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后 3 天內根據甲方的要求立即進行有效的整改、改進或采取其他
甲方同意的補救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等均由乙方承擔。- 3 -
3、驗收和服務價款支付
3.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25%,即 21356.75 元作為定金。
服務完成后且乙方無違約行為或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情形的,該定金充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的
合同總金額的一部分。
3.2 服務完成 50%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25%,即 21356.75 元;服務完成 75%
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25%,即 21356.75 元。
3.3 服務全部完成后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25%,即
21356.75 元。
3.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杭州天齊鳴保潔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杭州聯合銀行豐潭支行
開戶帳號:201000063587385
4、雙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權利與義務
4.1.1 甲方應為乙方服務工作提供相應的便利和配合。
4.1.2 在支付一定階段的費用后,甲方有權獲得該階段的服務成果及相應權利,包括但不
限于設計服務的成果的知識產權和使用權、制作服務的成果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4.1.3 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的服務過程并提出整改要求。
4.2 乙方權利和義務
4.2.1 乙方應將服務內容明細、工作方案、進度表、效果圖(如有)報甲方審核,上述內
容未經甲方事先認可的,乙方不得擅自開展相應工作。
4.2.2 乙方應按甲方認可的服務內容和甲方現場要求開展服務。甲方對乙方服務工作提出
意見的,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
4.2.3 該項服務工作如需得到政府相關部門審批,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向相關主管部
門進行報批并獲得最終批準。
4.2.4 乙方在服務期間不得影響甲方及其商戶的正常經營,乙方應保持服務區(qū)域內的清潔
衛(wèi)生。
4.2.5 乙方應確保服務工作的安全、高效,不得破壞甲方在服務區(qū)域的房屋結構、設備設
施及其他財產。乙方應承擔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在服務工作中給甲方或任何第三
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而引起的賠償責任。在服務過程中,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
造成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4.2.6 乙方在本合同服務期限內應自行購買公眾責任險等商業(yè)保險,并為其委派的為甲方- 4 -
提供服務的人員購買相關保險,以保障自己的利益。若因乙方的行為或過錯導致第
三方人身財產損失(害),且有關的保險不足以(或不能)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從
而導致甲方為乙方的行為向第三方作出賠償,則乙方須立即全額補償甲方。
5、違約責任
5.1 除經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逾期或中斷提供服務的,每逾期或中斷一日,應按本合同服
務價款總額的 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或中斷提供服務累計超過 3日的,甲方有
權書面通知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甲方還有權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追究乙
方違約責任。
5.2 甲方逾期付款的且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抗辯理由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未付部分的 1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保證或約定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的,乙方應立即對甲方作出足額
補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包括訴訟/仲裁及律師費用)、損失的預期可得利潤及對
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賠償等,甲方有權從應付予乙方的服務價款中直接扣除前述補償。
5.4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能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在甲方通知要求限
定時間內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有效的整改或改進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補救措
施;
2)乙方逾期或中斷服務累計達 3日以上的;
3)提供的服務存在缺陷或服務質量問題,已經或者可能給使用者人身財產造成損
害,或已被國家法律、法規(guī)、法令所限制或禁止的或者被中國政府部門進行查處
或者制裁;
4)乙方提供的服務侵犯或可能侵犯甲方或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
權、人身權等);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包或分包任何服務內容的;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更換本合同明確指定不可更換服務人員的;
7)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違法,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有權解除
本合同的情形。
甲方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有權選擇下列任意一項或幾項補救措施:
1) 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并可進一步要求乙方在 3 個工作日內退還任何甲方
已付的服務價款;
2) 有權要求乙方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或降低服務價款;
3) 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本合同服務價款 20%的違約金,如果前述違約金不足
賠償甲方實際損失,甲方還有權要求賠償差額,甲方亦可進一步從應付予乙方
的服務價款中直接扣除前述違約金或賠償。
6、不可抗力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預見、無法控制、非因無法履行義務一方的過錯或疏忽所致的
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無法履行義務的一方應立即將該不可- 5 -
抗力事件書面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續(xù)期間,無法履行義務的一方可暫時不履行
其義務,也無須對另一方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不便、麻煩或不適進行賠償,但應盡力減
少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失。任何相關的期限應根據該事件所影響的期限相應順延。不可抗
力事件消失時,無法履行義務的一方應繼續(xù)履行其義務。如不可抗力情形存續(xù)超過 180 天,
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應被定義為:任何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洪水、臺風、
地震、戰(zhàn)爭或軍事行動、內亂或民眾動亂、恐怖主義行動、火災、爆炸、罷工(甲、乙雙
方內部員工的罷工除外)等情況及類似的天災。
7、保密
7.1 甲乙雙方互相保證本合同相關機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7.2 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泄漏本合同及/或甲乙雙方為本合同的目的
而商議、簽署的任何文件(若有)中所載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除各方為討論、制作、簽署、
履行及執(zhí)行本合同而向其雇員、代理人、顧問等提供資料,或該等資料已由其他途徑成為
公開資料或法律規(guī)定必須予以披露外。
8、禁止關聯、中介、非法交易
8.1 乙方聲明沒有任何乙方雇用之員工同時出任甲方或其附屬或關聯公司之代理人、雇員。。
8.2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達成及簽署未經過第三方中介,無需就此向第三方支付任何費用。
8.3 甲乙雙方均聲明任何一方未采用財物或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促使本合同的達成及簽署。若
乙方違反前述規(guī)定,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甲方舉報郵箱:jubao@siticp.com
9、通知
9.1 本合同當事人之間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發(fā)出的任何通知或聯絡應以書面形式按下述
地址或傳真號碼發(fā)出:
甲方: 杭州潤衡置業(yè)有限公司 乙方: 杭州天齊鳴保潔服務有限公司
收件人 林振華 收件人 許建立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五常大道 1 號
西溪印象城管理辦公室
地址: 拱墅區(qū)田園巷 56號 104室
電話: 0571-890875021 電話: 15967141420
傳真: 0571-89087536 傳真: 0571-81512271
或者按照接收一方向發(fā)出一方所最新通知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發(fā)出。
9.2 對于任何通知或聯絡,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用傳真,在發(fā)出后視為收訖,;- 6 -
如用掛號信、特快專遞郵寄,在寄出五天后視為收訖;在前述方式不可送達時,可采用公
告送達的方式,送達方可在當地發(fā)行的報刊上刊登公告,公告的當日即視為送達。
10、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以簡體中文書寫。
10.3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或補充須以書面方式進行。
10.4 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依法負擔。
10.5 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充分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0.6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和解釋。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
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將其提交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0.7 除法律規(guī)定必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的情形之外,本合同經雙方簽署蓋章后生效。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zhí)三份正本,乙方執(zhí)一份正本。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接受方(甲方):杭州潤衡置業(yè)有限公司 提供方(乙方):杭州天齊鳴保潔服務有
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